全款房屋买卖合同
全款房屋买卖合同
甲方(卖方):
乙方(买方):
鉴于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,乙方愿意以全款购买该房屋,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
1.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(详细地址)的房屋(以下简称“房屋”)出售给乙方。
1.2 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:
(1)房屋形式:(公寓/独立别墅/联排别墅/其他);
(2)建筑面积:(平方米);
(3)房屋所有权状况:(产权证号、使用权证号等相关信息);
(4)房屋现状及附属设施:(详细描述,如装修情况、家具电器等);
(5)其他附加条件:(如停车位、庭院、储藏室等)。
第二条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
2.1 乙方同意以全款支付房屋的交易价格为(人民币:)。
2.2 支付方式:
(1)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,应向甲方支付定金(人民币:)作为诚意金;
(2)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(具体天数)内,将全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。
2.3 甲方在收到全款后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、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件。
第三条 交割时间及其他条件
3.1 本次交易的交割时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(具体天数)内。
3.2 甲方应确保房屋在交割时处于良好状态,不存在任何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。
3.3 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,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,向乙方支付违约金(人民币:)。
第四条 责任承担
4.1 甲方保证其对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,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,未将房屋进行转让、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置。
4.2 如果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,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购买房屋,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,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款及定金。
第五条 买卖房屋交接流程
5.1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(具体天数)内与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5.2 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:
(1)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、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件;
(2)乙方办理贷款或支付全款;
(3)双方共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。
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
6.1 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,合同自动解除:
(1)买卖房屋未交接的;
(2)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交付的;
(3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不得买卖的。
6.2 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完全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第七条 争议解决
7.1 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若无法解决,则提交至甲方/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。
第八条 其他条款
8.1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3 本合同经甲、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生效。
甲方(卖方): 乙方(买方):
签字: 签字:
日期: 日期:
以上是关于全款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,仅供参考。具体合同应根据双方协商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。